1、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,產品包裝必須符合下列要求:
2、有產品質量檢驗證書;
3、產品名稱、生產企業(yè)名稱和生產企業(yè)所在地;
4、根據(jù)產品的特點和要求,需要標注產品規(guī)格、牌號和主要零部件的名稱、內容的,應當用中文標注;需要事先告知消費者的,應當用中文標注。外包裝上標明的,或者事先向消費者提供有關信息的;
5、限期使用的產品,應當在顯著位置標明生產日期、安全使用期限或者有效期;
6、產品因使用不當容易損壞或者可能危及人身、財產安全的,應當設置警示標志或者中文警示說明。
7、裸體食品和其他根據(jù)產品特點難以貼標簽的裸體產品,不得貼產品標簽。
8、所以說外包裝上一定要寫上制造商的名字。